自己的國家自己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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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 2016-10-17

發表者是: 張嘉宏

主旨: 能源局別再騙


Q1:電業法未民營化台電.但卻將台電拆分成不同公司.變成多頭馬車.日後電價成本與調度溝同協調成本必定上昇
Q2:104年的電業法版本和今年的差異不小.當年的公聽會與今年的不可相提並論.應重新辦理廣泛的公聽會
Q3:既然台電是國營.為什麼放任民間以民營思維要求台電賺錢又不准反映成本?
Q4:25%比例太高.難道沒有賺到25%就不用保養維護與認購綠電了嗎.改成5%內為免稅.超過部分按造公司法課稅.而且無論盈餘與否.都應當保養與維護
Q5:最便宜的核能以後沒有了.當然漲.能源配比以天然氣為主.還是漲.發電業獲利沒有上限.一定漲
Q6:綠電認購低落.經濟部好意思說嘴.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都不知道賠了多少錢.還要期望平穩電價基金嗎?更別說各項用電補助都沒有準時依法辦理了
Q7:說明理面跳過發電業.這是圖利發電業.而且電業法裡面明確地指出供電義務是台電配電公司.分層負責是文字遊戲
Q8:既然修法20年也借鏡國外.怎麼沒有退場機制?怎麼沒有跨國電網?怎麼沒有明定各電業合理利潤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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