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己的國家自己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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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 2016-10-16

發表者是: 咖啡

主旨: 堅持到最後

政府修法讓國營企業虧損,由全民負擔,不是圖利電業財團,那是什麼,
政府勾結財團,掏空國家資產,要讓全民負擔 。這不是圖利電業財團,那不是圖利財團,又會是什麼,
政府修法電業自由化,就是讓財團有利可圖,要不然沒有利潤,財團怎麼可能會參與,這樣若不是圖利財團,那會是什麼 。
現在台電供電品質世界有名,電價又是全世界第三低,電業自由化改革,會比現在還好嗎?
滿嘴的說我愛台灣人民,做出來的確是傷害百姓的事,難道要全民上街,才會清醒嗎?
把賺錢的給財團經營,把不賺前的給國家經營,財團不用付社會責任,只管盈餘,國營必須負擔所有虧損,穩定供電,
這不是給電力財團開後門,圖利財團,那又是什麼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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